各中等职业学校:
为了落实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通知》(沪教委职【2010】7号)有关文件精神,201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学校互评工作将于2013年11月开始,现就学校互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互评的学校
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
二、互评课程
通过2013年精品课程初评的82门市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,具体课程详见“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精品课程平台”),网址:http:jpkc.shedu.net。
三、互评要求
1、各中职学校应认真学习市教委有关精品课程建设的文件,对照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》(2013年修订稿)相关评审指标,组织本校相关教师全面、认真地审阅申报评审的82门课程材料,并客观、公正地分别对每门课程进行评价,给出相应的分值。学校互评时,凡属本校申报的课程应予以回避。
2、学校进行互评时,需采用本校课程管理员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“精品课程平台”,审阅材料,并进行评审操作。具体操作要求见“精品课程平台”中的《操作指南》。
3、网上互评操作如有技术问题,请与远程教育集团曹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25653284-1022,13918921506。
四、互评时间
学校开展本年度精品课程互评的时间范围:2013年11月15日——2013年12月15日。
请各校务必按上述要求,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互评工作。
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办公室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
二0一三年十一月六日